|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围资规罚决〔2026〕007号 | ||
| 相对人(被处罚人)名称 | 河北桓初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马越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723MACGNUR61G |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3年10月,河北桓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老窝铺乡上窝铺村3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开工建设风电升压站一处,形成违法事实。 | ||
| 事由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风电升压站 | ||
| 违反的法律条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 ||
|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承德强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建筑物面积共计为1411.23平方米,工程总造价386.40万元。 | ||
| 处罚结果 | 1、处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罚款,计38.64万元。 2、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实施机关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6年4月30日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6年4月30日 |
政策通知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007号)
2026/05/13 1.8k 阅读 21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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