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围场镇桃李街西山根住宅楼一单元502号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围房字第2010113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废止。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建平
2026年5月15日
陈建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围场镇桃李街西山根住宅楼一单元502号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围房字第2010113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废止。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建平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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