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起全面放开提取频次限制可按月提取
本网讯(记者 李亚冰)为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减轻缴存职工租房、还贷经济压力,提升公积金便民服务效能,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市于6月20日起将全面放开租房提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频次限制,可按月提取。
新政明确,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的缴存职工,可按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分为两种方式,最大程度便利不同情况的职工。职工可通过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自主申请,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将通过大数据信息共享自动完成核验,符合提取条件的业务无需人工审批,公积金资金即时到账。
针对部分无法通过信息共享完成自动核验的情况,职工可线上申办或前往辖区公积金管理部业务前台,签订《个人申请按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经审核通过后,在有效期内每月可自主线上发起提取申请,全程免审批、资金即时到账。
除租房提取外,新政同步放开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频次。缴存职工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月供本息,可自主选择按月提取公积金。
办理流程与租房提取一致,职工线上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核验资质,合规业务无需审批、即时到账。若信息无法自动核验,职工可线上或线下签订《个人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承诺书》,审核生效后,有效期内每月可线上自主办理提取业务,切实减轻职工每月房贷还款压力。
此次政策优化,进一步盘活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简化办事流程,切实提升了住房公积金惠民保障能力,让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缴存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