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蓝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我委于2026年3月4日受理围劳人仲案【2026】第061号申请人张翠燕、马长友、王平与被申请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蓝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司邮寄拒收,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副本。
裁决如下:
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蓝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内给付拖欠申请人张翠燕工资112,609.52元,马长友工资86,389.68元,王平工资148,247.28元。
二、本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如不服本裁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