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的通知》(冀财农〔2026〕27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使用方案》(冀农财发〔2026〕2号)通知要求,下达我县资金5万元,为发挥资金实效,切实做好2026年蝗虫防控工作,我局根据全县蝗虫发生情况,制定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现公开遴选蝗虫防治服务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
(防灾救灾第二批)资金项目
(二)项目资金:项目总补助资金5万元,资金为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超额支付。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蝗虫防治工作全部完成、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完毕为止。
(四)服务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辖区内蝗虫发生重点区域(具体作业区域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虫害发生情况统一安排)。
二、主要服务内容
承接服务组织负责自带药剂、设备、人员,严格按照农业技术规范及甲方工作部署,开展全县蝗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防治药剂统一选用1%苦参碱可溶液剂,严格按照药剂使用说明书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开展作业,确保防治作业合规、安全、有效。
三、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的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服务等相关内容,具备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能力;拥有独立对公银行账户,可合规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能够独立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工作。
(三)信誉良好,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行业不良从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方查询截图及书面诚信声明)。
(四)具备相应作业能力,拥有专业植保作业机手、技术人员及配套先进植保作业器械,单日有效作业能力不低于500亩,具备病虫害统防统治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入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遴选规则
在资质审核合格的参选单位中,以实际作业面积最大为核心依据确定承接单位(不低于5500亩),作业面积相同的,优先选取防治经验足、设备人员配置完善的服务组织。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6年7月7日至 2026年7 月13 日,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921室。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不接受邮寄、线上报名等其他方式。
六、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所有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主要包含:服务组织简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对公账户信息、近3年无违法失信书面声明及征信查询记录。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