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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示

2026/07/17 6.5k 阅读 231 点赞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6〕1号)文件及我县发布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公告要求,经自主申报、组织遴选初步确定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如下:

一、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7个):

1、种植业4个: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大头山乡冯氏家庭农场、围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聚仁合薯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陶彩燕家庭农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乡音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2、畜牧业2个:

承德天添乳业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景鑫旭发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特色产业1个: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万航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6个):

1、种植业4个: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众爱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腰站镇文国农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湾镇净含轩家庭农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拨镇财源家庭农场。

2、畜牧业1个:

围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棋盘山镇罗艳强养殖场。

3、特色产业1个: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刘记薯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者,请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314-7528003、18931429121、12317。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