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
政策通知公告

魏永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6/07/29 1.1k 阅读 543 点赞

魏永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银窝沟乡富营子村7组土地使用证书(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申请书201900700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废止。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永明

2026年7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