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和《承德市财政局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承德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承财社〔2019〕3号)文件要求,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可给予一次性创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申请人黄馨慧,为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2024年6月毕业),2025年1月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双桥区热卖鞋店),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现将创业补贴的申请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16日
监督电话:0314-2056583,0314-2021160
联系地址: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大佟沟中银宾馆402)
附件:创业补贴明细表
创业补贴明细表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人员类别 |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营业执照批准时间 | 补贴金额(单位:元 |
黄馨慧 | 330381200106215921 | 离校两年内毕业生 | 双桥区热卖鞋店 | 92130802MAEABMTU1W | 2025年1月9日 | 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