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公 告

2026/03/01 9.0k 阅读 374 点赞

公   告

辛国敏、杨梦云:

你在双桥区大石庙镇偏岭中瑞鼎峰城35#楼2-303楼顶建设房屋一案。我机关于2026年2月25日对你作出了《责令停止(改正)通知书》,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单位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流水沟建行大厦901室。

联系电话:0314-2023852

附件:1.《责令停止(改正)通知书》(承双桥城管停(改)字〔2026〕第7001004号)

承德市双桥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

承德市双桥区城市管理局

责令停止(改正)通知书

承双桥城管停(改)字〔2026〕第7001004号

辛国敏、杨梦云地址:双桥区大石庙镇偏岭中瑞鼎峰城35#楼2- 303

因你(单位)涉嫌在双桥区大石庙镇偏岭中瑞鼎峰城35#楼2-303室楼顶加盖混凝土结构房屋一处,面积35.75平方米,未提供规划部门有效审批手续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机关决定责令你(单位):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 5日内改正。具体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将你在双桥区大石庙镇偏岭中瑞鼎峰35#楼2 - 303 室楼顶加盖混凝土结构房屋自行拆除恢复原样 。

联系人:冉彤舟 电  话:0314-2023852   

                                      承德市双桥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2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