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70号)文件精神,现对符合申领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
政策公示公告
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5/06/29 1.2w 阅读 403 点赞
按照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70号)文件精神,现对符合申领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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