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各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2026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围市监函〔2026〕6号)要求,我局编制了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15日
附件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围市监函〔2026〕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强化部门联合抽查效能,优化“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模式,拓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覆盖面,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
(二)深化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三)大力推广查前培训,积极推行非现场检查,为实现“一表通查”“综合查一次”奠定基础,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四)进一步严格工作标准和流程,熟练运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认真实施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规范抽查行为,回应经营主体和社会关切,有效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避免逐利检查、任性检查。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夯实工作基础。以林业草原行政信息数据为基础,把适用随机抽查的监管事项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应纳尽纳”;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做到分类科学、标注统一,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和产业发展股,责任单位:监管股室,完成时限:全年)
(二)深化联合监管。健全完善长效联合抽查机制,按照“能合并实施的不得重复检查、能联合实施的不得多头检查”原则,强化部门内及部门间协调联动。要以全市“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指引,结合工作实际,聚焦涉及监管领域多、检查频次高的行业领域,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责任单位:各监管股室,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提升监管效能。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有机结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主体,实施差异化抽查,充分体现“无事不扰”、有事必查;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和产业发展股,责任单位:监管股室,完成时限:全年)
(四)科学实施检查。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调整的抽查计划,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调整并公示后方可开展。规范抽查行为,各股室认真落实《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要求,严格工作流程和标准。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扫码入企”规定,规范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实现监管闭环,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强与信用监管衔接,对抽查发现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责任单位:各监管股室,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站在绿色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我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全年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在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各方力量,持续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推进落实上下功夫。各股室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打破惯性思维,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中“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要求,强化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管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切实提升随机抽查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