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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和实践教学机构的通知

2026/03/10 1.7w 阅读 457 点赞

局属各相关单位、各意向申报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统筹利用好各类培育资源,保障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处工作部署,现就我县培育机构和实践教学机构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培育机构

 核心任务:承担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等培育任务。

基本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 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4、 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以及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优先条件:上一年度高质高效完成培育任务的机构可优先选用。

(二)实践教学机构

 核心要求:具备满足培育主题的场地、设施设备及实践师资。

来源要求:原则上从农业创新驿站、农业园区、农民(业/机)合作社、“万人示范培训”基地等资源中择优选用。

数量限制:本次遴选不超过5个。

二、遴选程序

结合我县群众培育需求调研成果及“三农”重点工作安排,本次遴选工作将严格遵循规范流程推进,符合遴选条件的单位,请于3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行政服务中心909-1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各单位需同步留存遴选相关材料,以备后续核查与工作追溯。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晓玲

联系电话:0314-7528059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