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围资规罚决〔2025〕007号 | ||
| 相对人(被处罚人)名称 | 孙大伟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无 |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5年2月25日至3月13日,孙大伟在下伙房乡八号地村3组南沟头道洼东坡非法采渣石,开采渣石方量270.2立方米,没有卖出。 | ||
| 事由 | 未经批准非法采渣石 | ||
| 违反的法律条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 ||
|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及《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及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河北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4]19号)的规定,责令停止开采,并处以相当于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处罚结果 | 处以违法所得50%的罚款,计5404.00元。已停止施工,栽植树木。 | 实施机关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6年2月5日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6年2月5日 |
政策通知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007号)
2026/02/04 4.4k 阅读 49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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