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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国道G111南侧地块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2026/01/28 1.5w 阅读 285 点赞

为落实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北部经济活跃区建设,保障土地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并有效指导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围场县龙头山镇国道G111南侧地块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现将地块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27日),广大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地块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国道G111南侧,地块面积89912.25平方米(134.87亩)。

(二)规划内容

1、用地布局

项目地块内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89912.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1001)。

2、开发强度控制

容积率≥1.3、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

3、其他要求

新建建筑应符合相关法规、技术标准有关日照、通风、卫生、防灾、交通安全的要求规定;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应用应满足地方相关政策要求。

4、停车规划

规划机动车停车泊位按照不低于0.2泊位/100m²建筑面积配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100%。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2.0泊位/100m²建筑面积配建。

5、建筑控制线

新建建筑退让国道G111、城市主干路不小于20米,退让省道S256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退让相邻建设用地地块边界不小于5米,并满足相关法规、技术标准有关防火、通风、卫生距离的要求规定。

6、风貌引导

建筑设计应立足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整体风貌管控要求,与邻近区域景观风貌和谐统一,同时考虑与自身建筑功能相协调,采用现代风格,以灰色、白色为主色调。

  联系电话:0314-751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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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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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