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2023年信用风险分级分类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2023/11/08 2.2k 阅读 259 点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2023年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本着部门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的原则,现决定组织开展旅馆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二、参与部门

  此次部门联合抽查由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牵头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作为联合部门共同参与。

  三、抽查事项

  按照《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合》中各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内容、法律依据和检查方法,对检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其中:

  1.承德市税务局负责企业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的检查;

  2.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企业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的检查;

  3.市公安局负责对旅馆业企业实名登记事项的检查。

  四、抽查对象和抽取比例

  (一)抽查对象

  承德市范围内旅馆业企业。

  (二)抽查比例

  本次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依据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

  平台”的数据,由低到高根据不同风险等级确定不同抽查比例,推行差异化抽查,主要包括:

  1.A(低风险等级), B (中低风险等级)不抽取;

  2.C(中风险等级)按照12%比例抽取;

  3.D (中高风险等级)按照75%比例抽取;

  4.E(高风险等级)按照100%比例抽取。

  五、抽查工作流程

  (一)承德市税务局在前期征求各参与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确定的抽查比例,通过“河北省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各参与部门通过“河北省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并做好执法人员的随机抽取工作,每个单位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各单位分别打印《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

  (三)联合检查组各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对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对于涉及的所有检查事项一次性检查完毕,检查完毕后,原始档案由牵头部门归档保存,各参与部门可留存复印件。

  (四)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参与联合抽查的单位自现场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审核、公示工作,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

  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既是各参与部门履职尽责,防止失职不作为的有效手段,也是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减少检查次数,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扰的最佳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协调配合,统筹推进落实。

  (二)强化宣传培训。要加大双随机抽查工作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此次部门联合抽查,让社会公众了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内涵,要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实地检查前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三)注重抽查效果。参与现场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现场检查前,要对所有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所涉及的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以及后续处理等相关内容做好分析研究,提高现场检查能力与水平,检查期间不得出现吃、拿、卡、要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违法行为,检查结束后严格时限录入检查结果,杜绝检查敷衍了事、走过场,检查结果超时录入、随意录入等问题,确保联合抽

  查取得实效。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