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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2021/03/30 4.1k 阅读 371 点赞

  2020年,承德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助推税务工作发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

  (一)加强思想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加强学习。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强税收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 加强党对税务发展的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委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市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依托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抓好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2020年共召开领导小组会议4次,研究审议市局《2020年度依法治税任务分工》等议题9项,有力发挥了组织督导重点工作落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作用。切实发挥政治巡察导向作用,2020年开展了2轮4个县巡察,发现涉及党的建设、征管体制改革、减税降费、行政管理、税收执法等方面共69个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三)注重党内法规实施制度建设。深化落实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和“下抓两级、抓深一层”机制。研究制定《全市税务系统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制定《关于模范机关(机关规范化)建设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制定下发了《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党建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全面梳理完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具体事项,确保落实到人、到岗、到底。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责

  (一)依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新冠疫情后为尽快重启经济,国家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我局及时将最新税收政策落实到位,为企业减负降压。同时全力开展非接触式政策培训,定期向纳税人推送相关税种的直播课堂,解读税收新政策,切实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精准、系统的培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4.99亿元。

  (二)依法全力组织税费收入。认真开展学习王军局长、卢自强局长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有关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组织收入质量问题,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持依法、科学组织税费收入,严守组织收入“红线”,坚决不收“过头税费”。2020年,全市共完成各项收入264.9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同比减收38亿元,下降12.5%。

  (三)夯实基础推进征管体系建设。一是统一征管方式,稳步推进全市征管方式向分类分级高效管理转变。目前,全市已经实现属地税源管理下的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市县局分别设立了大企业分局和重点税源分局、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个别县区还设立了个体分局。二是全面落实总局省局“两个规范”,通过加强培训、建立专业工作团队和反馈机制,提升税务干部的《规范》落实水平。三是以开展征管质量5C(税款征收、纳税服务、风险管控、税务检查、自我纠正及法律救济五个主维度)监控评价系统推行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将8类138个指标按业务职责对市局相关科室进行任务分解,对涉及征管的50个指标按县区分成3组进行深入测试,保质保量完成省局交办工作。

  (四)优化服务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一是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及时发布网上办税清单,开设防疫期间预约办税专线,积极引导纳税人网上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全年累计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涉税业务308.33万笔,达到同期总业务量的93.33%。二是做好疫情期间延长纳税申报期限工作。及时对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办理延期申报手续,2020年全年累计办理延期缴纳税款310户,金额17.4亿元。三是对24项业务的办税环节进行优化。简并办税资料,在全省率先实现一窗一人全流程办理税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家业务。四是提高办税效率。为纳税人提供“前台引导+资料预审+纳税辅导+终端协助”四位一体的导税服务,减少纳税人等待停留时间,纳税人办税时间压缩20%以上。在全市范围开展发票邮寄服务,共邮寄发票1389户次,累计14.43万份,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及时进行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公示。明确市局承担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梳理行政审批流程,以目录化及图表形式直观地面向纳税人进行公示公开。二是开展已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清查。组成调研组,实地到县区局进行已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清查。三是依法规范抓好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窗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明确实施主体、审批权限,严格按照规范流程高效运行。

  (二)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环节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顾问律师团队服务作用,提高法制审核能力,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对报备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机制。建立定期自查和不定期自查相结合清理机制,督促市局各科室、各县区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依法依规进行科学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立法进程,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严格落实党委工作规则,对“三重一大”、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党委成员分别发表意见建议,及时进行集体研究讨论。

  (二)增强广大干部对涉及切身利益决策的参与性。针对广大干部关注的重点工作及涉及干部切身利益的相关决策,通过设立意见箱、民主投票、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多层面征求意见,对征集的意见建议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局务(扩大)会进行集中研讨,分析意见建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及时向广大干部进行反馈,提升议事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严格加强对行政决策的监督检查。将组织收入、减税降费、社保费征管、行政管理、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重大财务支出等对全局具有重要影响的有关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事项范围、决策主体、法律责任、法定程序,规范决策流程,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确保决策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四)坚持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和一案双查。加强税收法制监督,严格规范税收执法程序和行为,强化对税务案件的日常监督管理,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对涉及行政处罚的案件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2020年稽查局对25件涉及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和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通过市稽查局集体审理委员会审理。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一是强化责任。提高认识程度,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作为,认真落实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和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等要求,及时、完整、规范地进行执法公示。二是明确重点。将公开时限的及时性、公开事项的完整性、公开内容的规范性作为检查重点,提升检查的全面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三是规范开展。按照河北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导考评工作指引对税收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化系统三个平台工作落实情况持续开展检查工作。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对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平台的使用。督促各县(市、区)局、市稽查局和各跨区稽查局及时将视频资料储存至平台,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管理,便于视频资料的存储和提取使用。二是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充分发挥执法全过程记录在执法督察、舆论应对、案卷评查等工作中的作用。目前对税务稽查事项已全部进行了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存在应录未录事项。

  (三)严格开展重大案件审理。一是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审理机制。按照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及时成立全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委员会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人员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顺利推进。二是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工作。在受理提请单位案件后,严格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初审,审核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理。发现需要补正的情况,及时下发《补正材料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补正资料。三是依法进行实质性审核。每项案件均按照税收政策,对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总局、省局《重大案件审理办法》,进行实质性审核,保证所审案件程序合理合法、法律条款适用准确恰当。2020年累计审理16件重大案件,审结率100%,有效保证纳税人合法权益,避免税务机关受到复议和诉讼。

  (四)提升税收风险管理水平。结合疫情期间的工作特点,对3372户纳税人开展了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专项案头税收数据分析,做到既不打扰纳税人,又能及时发现虚开发票风险,最终有11户高风险纳税人经实地核查后认定为虚开风险较大,移交稽查部门查处。为规范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提高应对质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税收风险任务应对结果复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在2020年,在1637条风险应对任务中,随机抽取任务进行表单复核,其中县区局复核1463条,复核率为89.37%,市局复核325条,复核率19.85%。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开展督察审计,强化内部规范管理。一是统筹推进层级督察审计和专项督察审计。按照年初督察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市局完成了对围场县局、承德县局、平泉市局3个县级单位的层级督察审计、专项督察、专项审计。二是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三是积极配合外部责任审计工作。积极配合省审计厅审计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时向审计组提供了纳税服务、税费缴纳等相关资料。

  (二)落实权责清单,强化权力监督。一是加强业务指导,确保起步顺畅。围绕部门主体职责、权责清单推行工作中的注意事项、表单填制要求、各内容间的逻辑校验关系四大主要内容进行重点辅导,提出具体要求,切实让各个部门了解责任清单编制的目的意义、方法内容、注意事项和审核程序。二是协作配合,持续沟通。建立动态沟通的工作机制,收集权责清单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处理,就表单中的共性内容,与有关部门沟通,梳理汇总出统一规范内容后,再分送各科室填列。对市局本级难以确定的事项,积极与上级部门加强沟通,确保清单制定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三是科学编制,及时发布。当前,我局已编制完成市局、市稽查局及各跨区稽查局的权责事项清单共6套,明确了包括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等七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信息,并就每一个事项编制了权责事项信息表,对设定依据、适用对象、执法流程等作出具体描述。

  (三)开展疑点数据核查整改,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一是健全机制,细化责任。市县两级党委牵头抓总,统一指挥调度,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为核查整改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分类核查,对症施策。加强数据核查、分析研判,明确疑点数据重点内容的核查整改,带动责任主体组织分项整改,整改任务均如期完成。三是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认真分析疑点数据形成原因,针对各类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四)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做好日常风险防控。一是对系统自动扫描过错定期查看、及时改正。充分运用平台日常过错预警,早发现、早改正,避免税收执法瑕疵。二是严格把关陈述申辩质量。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实现税收执法考核痕迹化管理。三是充分运用系统做好人工过错录入。实现各类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信息化管理、人工考核与系统内过错责任追究的有效衔接。四是严肃过错责任追究。切实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紧盯系统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追究结果录入、执行。全年共责任追究15人次,其中:批评教育10人次、责令书面检查5人次。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强化对一线人员的培训指导。下发我市《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细化导税咨询、窗口服务、值班带班、首问负责、全程服务、晨夕会等工作内容和标准,统一全市办税服务厅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侧重在一线开展政策宣传、操作指导、沟通交流和文明礼仪方面的培训督导,采取“线上线下授课,按期考核测评,绩效工资激励”的方式督促一线人员提高服务水平。并采取领导干部驻厅值班的办法方便现场解决诉求,将“快速处理服务热线”宣传单广泛张贴到分局、办税服务厅等一线场所。

  (二)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调动各基层分局、税源管理部门、办税服务厅、稽查、风险防控等与纳税人直接接触的部门的积极性,明确分局(所)长“最后一公里”的攻坚责任,列出工作清单,逐条逐项抓落实。组建基层税收服务联络员队伍,印发“纳税服务名片”,走访问需,收集并解决有代表性的纳税人意见建议185条。6月中旬就办税服务厅整改和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情况对3个区局、2个县局及所属15个税务分局进行了暗访并通报。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聘请399名纳税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服务廉政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发送征求意见函的方式收集意见建议,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了《承德市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问责追究暂行规定》并在各县区局开通“快速处理服务热线”,明确投诉受理职责,将征纳矛盾及时化解在市域内,有效降低省级投诉数量。我市前三季度累计受理纳税服务投诉数量为1件,投诉数量为全省最低。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拓宽公开载体。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加大公开力度。以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执法公示平台为“主阵地”,运用承德税务微信公众号、税企交流群、电子税务局等新媒介,兼顾办税服务厅、公示栏、LED显示屏、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介,对依法公开的事项进行规范公开。

  (二)细化公开事项。不断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的源头管理,加大对公文公开属性的复核力度,进一步规范制发公文的公开属性管理和公开工作。对照省局政务公开目录、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结合承德税务实际进行梳理细化,制作《承德市税务局政务公开目录》及《承德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试行)》,对每一个公开事项明确了公开依据、公开环节、公示类别、公开主体、内容途径、公示期限时限及采集部门。

  (三)规范公开流程。按照“谁产生、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将具体公开事项对应相应采集部门,由采集部门对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涉密性进行初审。初审后由主管领导审核批准传递发布部门,主管人员接收、部门负责人复审、主管局长终审,最终进行发布。

  (四)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着重对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等涉税违法行为的企业和相关人员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管理,进入纳税信用D级范围,并依法采取更加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等管控措施。2020年对9户纳税人报经省局审核后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对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人除在税务“金三”系统录入外,还在承德市税务局外网网站、承德市政府的信用网站以及创城平台上进行公布。同时,认真做好失信信息推送和接收,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扩大执法社会影响,提高税法遵从度,有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九、增强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鼓励干部参加司法考试、申报考取律师资格。提升法治队伍建设,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认真组织新录用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二)做好纳税人税法宣传。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日,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和税法宣传活动。疫情期间和税收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各类税收宣传资料9万余份,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送达到纳税人。让更多的人详细了解当前的税收政策,提升了全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营造了透明、公开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做好民法典宣传普及。将民法典的宣传普及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持续抓好民法典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民法典社会公益普法宣传,组建税务系统民法典宣讲团,举办社区公益普法宣传,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教育,促进民法典更好的被人民群众所认知。利用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民法典宣传,让民法典被更多的人所认知,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纳税遵从和法治意识。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把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二)提升全员依法行政能力。采取集中培训和自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制学习,制定明确的学习目标,量化学习考核标准,在举办各类专业培训中基本都会涉及依法行政内容,以确保达到预期学习成果。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税务系统“大学习、大比武、大进步”系列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组织人员精心撰写文字材料,聘请专业讲师进行培训。

  (三)用活公职律师队伍。按照省局的工作安排要求,于7月份派出3名公职律师,通过挂职锻炼的合作方式,到当地律所挂职锻炼。律所为公职律师指派专业指导律师或组建律师指导小组,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培养服务。进一步激发了公职律师专职律师队伍活力,持续提升公职律师的涉法实务水平,为依法治税提供法律人才保障。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一是提升工作站位。按照总局、省局《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二是强化工作职责。市局党委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负责全市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的顶层设计、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细化形成《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三是充实组成人员。按照总局和省局有关规定,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委委员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为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二)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常态化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日常的统筹、协调和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上级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针对全市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主动调研谋划、具体组织协调、加强督导落实,为领导小组有效发挥职责作用做好参谋、服务和保障工作。二是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为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其组成规格,由主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法制科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办公室、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人事科、教育科、机关党委、系统党建工作科、稽查局等综合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三是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研究提出需要提请领导小组审议的重要议题,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并对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推动等。

  (三)健全领导小组成员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主体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所在部门职责,按照市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分工,认真谋划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并积极研究提出需要提请领导小组审议的议题。二是强化情况反馈。领导小组成员主动承担所在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按照规定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的执行落实情况调研督导,提炼经验做法,查找短板不足,及时形成总结材料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三是强化协同共治。强化领导小组成员全局观念,主动作为、加强协作,注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会商,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进一步形成推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合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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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