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有关工作,我局起草了《承德市贯彻落实〈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实施意见》。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24日。
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邮 箱:rsjldbzjck@chengde.gov.cn
电话(传真):0314-2028991
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