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
政策通知公告

承德市大学生创业园项目招募公告

2021/01/27 2.0w 阅读 193 点赞


承德市大学生创业园位于碧峰门民俗文化街 6号楼,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秉承新发展理念,围绕全市重点培育的“3+3”主导产业,着力打造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具有承德特色的创业孵化平台。现有少量创业用房,依据有关规定公开招募创业企业项目入驻。

一、招募项目及计划招募数量

招募项目:产品研发、文化产品创意开发与经营、互联网+、在线旅游、人工智能、电子商务、新型就业创业服务、小型手工艺产品设计制作经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其他项目。招募数量:创业园现有:明房8间,暗房5间,有开放式创业工位(暗房)7个(每工位10—15平方米),合计招募项目20个。

二、入园条件

大学生创业园以扶持承德籍大学生初次创业为主,面向京津冀及全国大学生创业群体,即大学生创业企业或正在筹划创办实体的大学生创业项目。

(一)大学生创业企业(项目)申请入驻,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毕业年度普通高校学生的创业企业或优秀创业项目;

2、毕业2年内且已办理登记失业或求职登记城镇失业人员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园区内注册或筹划在园内注册企业或实体(包括网上创业)的;

3、毕业2年内且已办理登记失业或求职登记城镇失业人员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初次创业已注册企业或实体,其注册成立时间在1年以内的(根据省人社厅要求,入园企业应为注册成立时间1年以内);


在国外、在台港澳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内地)人员纳入扶持范围,可凭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就业创业证》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二)其他相关规定

1、入园企业(团队)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大创园不对入园企业(团队)经营业绩和经济效益负责。

2、入园企业(团队)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必须是同一人,企业注册地必须在本市辖区。

3、初次创业企业或正在筹划创业的项目可申报入园,创办人应取得《就业创业证》。

4、本次招募不接受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自主创业项目。

三、报名及提供资料

2021年1月 29日8:30-- 2021年2月28日17:30。

(一)报名方式

申请报名可实地或网上报名,实地报名地址:碧峰门民俗文化街6号401室;网上报名可登录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网站右侧):在《承德市大学生创业园招募公告》附件中下载《承德市大学生创业园入园申请表》,填写后发送至hbcddc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2563101、2562919。

(二)申报材料

1、入驻申请表,可当面填写申报或网上申报;

2、项目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报送能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创业项目创办人)身份证原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国外、在台港澳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内地)人员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4、已注册企业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合一证件),有公司章程的提供章程;入园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负法律责任。

5、提交《入园企业(团队)主要成员情况登记表》。

四、评审方式

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企业(项目),由大创园管理服务中心聘请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公开评审。评审采取“8+7”路演方式, 即:创业项目申请人8分钟路演,7分钟答辩。创业项目团队采用PPT直观演示、创业计划书辅助的形式,对参评项目做相关陈述。评委公开打分,根据评审得分高低和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入驻创业用房。

以上所有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套。报送材料时间为2月20日至2月28日,报送到承德市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电话2563101、 2562919,地址:碧峰门民俗文化街6号401室)同时提供各种证件原件。逾期将不再受理。评审时间为2021年3至4月,入园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政府要求确定。

2021年1月28日

附件承德市大学生创业园入园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籍贯


《就业创业证》

编号


发证日期


毕业证书编号


学历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是否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


入园人数


申请入驻前是否有创业经历


是否注册

营业执照号 


取得营业执照日期


申请入驻

项目名称


申请入驻面积


入驻项目类别

1、产品开发类   2、技术服务类   3、商业服务类   4、其他 


项目所处阶段

1、创意期   2、种子期   3、成长期   4、扩张期   5、成熟期


入驻项目简介及法人工作简历


个人承诺

本人承诺:如实提供个人材料和信息,不弄虚作假。自觉遵守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各项管理制度,不将创业用房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如有违反,我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人签字(手印):

大创园管理

服务中心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就业服务局就业训练中心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