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市通过公开招投标,遴选5家银行机构经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
在工资保证金经办银行的选定过程中,坚持“服务优先”的原则,把经办银行服务网点覆盖情况、经办人员配备情况、保证金存储利率执行情况做为遴选工资保证金经办银行的重要因素,通过公开招投标遴选了承德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5家金融机构经办工资保证金业务,并签订了保证金银行账户监管协议。上述5家银行在全市共设有经办工资保证金业务网点222个,工程建设项目总包单位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经办网点中自主选择。经办银行将为总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目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我市已全面推开,将对有效化解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现对根治欠薪的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