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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2025/12/31 6.8k 阅读 494 点赞

承德市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一、案件名称

承德市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

二、处罚决定书文号

承林草罚决字〔2025〕第024

三、案件情况

承德市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在建设承德市双桥区水泉沟镇头道沟家园东区过程中,护坡顶部擅自改变承德市狮子沟国有林场林地用途,面积0.1978公顷(2.98亩),按森林类别统计:重点公益林地0.0540公顷(0.82亩),一般公益林地0.1438公顷(2.16亩),地类均为乔木林地,林种为水保林。

四、法律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修正)》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五、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肆万玖仟肆佰伍拾元整(¥49450.00元)。

六、处罚单位

承德市林业和草原

、处罚时间

2025年123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