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
政策公告公示

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2025/12/04 1.1w 阅读 356 点赞

李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行政处罚公示

一、案件名称

李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

二、处罚决定书文号

承林草罚决字〔2025〕第022号

三、案件情况

李某于2025年10月,在承德市双桥区水泉沟镇高庙村四道沟老房改建时,擅自改变承德市狮子沟国有林场位于双桥区水泉沟镇高庙村(0036林班00002小班)林地用途,林地面积0.0094公顷(0.14亩),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重点公益林地。

四、法律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五、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叁拾元整(¥4230.00元)。

六、处罚单位

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

七、处罚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