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
政策公告公示

承德市水利领域跨区域执法事项负面清单

2025/06/22 1.9w 阅读 64 点赞

1.水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水行政处罚机关管辖。

2.两个以上水行政处罚机关发生管辖争议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