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关于承德市水务局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的公告 2025/05/26 1.3w 阅读 191 点赞 查看原文 为规范水利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优化水利营商环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承德市水利领域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为8次。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承德市水务局 2025年5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