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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承德市潘家口水库宽城县境内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结果公示

2024/11/27 5.4k 阅读 333 点赞

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年度工作安排,按照《河北省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管理办法》标准,经宽城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内河通航水域初步认定意见,拟对潘家口水库宽城县境内内河通航水域予以认定。依据认定程序,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公示期间监督电话: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0314-2272166;

承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0314-5895220。

附件:承德市潘家口水库宽城县境内内河通航水域认定基本情况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8日

承德市潘家口水库宽城县境内

内河通航水域认定基本情况

一、划定依据

潘家口水库宽城县境内部分水域满足习惯性航路、客船固定航线条件。依据《河北省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认定为内河通航水域。

二、划定范围

潘家口水库宽城县境内内河通航水域北起塌山乡清河口停靠站点(40°55′N,118°24′E),南至桲椤台镇游客中心码头(40°43′N,118°33′E),主航道里程56KM,对主航道以外的水域明确为非航道水域。

三、划定性质

潘家口水库宽城境内内河通航水域划定后,主要航运项目为生态旅游,属于经营性旅客运输航行水域性质,接受宽城县交通运输局海事执法监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