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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承德市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通知书

2024/10/07 8.2k 阅读 128 点赞

承德市烟草专卖局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通知书

承烟存处〔2024〕第43号

  梁宇航  :

因你(单位)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本局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对你(单位)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现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 承烟存通〔2024〕第 43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中的证据做出如下处理:

√采取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

√送交河北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鉴定,鉴定所需时间 10  个工作日。

□依法移送处理。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发还(详见涉案物品返还清单)。

当事人(意见及签名):年  月  日

承办人(签名):杨桩 执法证号:03080052028 2024年10月8日

吴金宝执法证号:03080052011  2024年10月8日

送达方式:送达地点:

承德市烟草专卖局(印章)

2024 年 10 月 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