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
政策公告公示

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通知

2022/04/28 2.6k 阅读 302 点赞

承教电〔2022〕4 号


各县(市、区)、自治县教体局,高新区教体局,驻市各高校,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河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战略部署,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加强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应用,有效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2022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冀教技术函〔2022〕2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河北省2022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并举办承德市2022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学校的教师。

二、项目设置

根据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按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按照作品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划分)分组设置项目。

(一)普通类

1.基础教育组:精品课后服务资源、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2.中等职业教育组: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3.高等教育组: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二)专项类

1.中等职业教育组: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案例、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活页式)、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活页式)体例设计与样章。

2.高等职业教育组: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案例、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活页式)、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活页式)体例设计与样章。

三、参加办法

参赛教师需登录活动平台注册报名并提交作品,网上报名和作品提交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至8月15日。普通类项目登陆平台:https://hbjsxxsy.mh.chaoxing.com,专项类项目登陆平台:http://www.hecloudnet.com/。

四、评选推荐

(一)奖项设置

1.作品奖

参加省级评审的作品逐级评审推荐择优上报,省级评审根据学段和参赛项目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授奖比例分别为省级参赛作品数量的10%、20%和30%,获奖教师将获得由省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市级评审授奖比例分别为市级参赛作品的10%、20%和30%。

2.组织奖

根据各单位活动组织开展及获奖情况,评定优秀组织奖若干。

五、其他事项

(一)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活动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河北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见附件)。

(三)请各有关组织单位认真研读活动指南,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加。

联系人:袁宏伟         电话: 2028955

地址:承德市教育局(桃李街26号)

附件:《2022年河北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承德市教育局              

2022年 4月 28日          

2022年河北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docx

2022年河北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通知.pdf

2022年河北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通知.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