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
政策公告公示

承德市教育局 承德市司法局 承德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评选第八批河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的通知

2020/07/02 1.6w 阅读 382 点赞

承教法规〔2020〕2

各县(市、区)、自治县教体局、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区教体局、司法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第八批河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冀教政法〔2020〕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1.明确参评数量。各县(市、区)、高新区均可上报1所参评学校;市属学校由学校自主选择申报参评。市教育局将会同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在认真遴选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上报省级评选名单。

2.把握时间节点。申报学校须对照“河北省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开展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并填写《河北省第八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把关、批准后,于7月1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法规科);9月底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组成检查组,对申报参评学校进行初评遴选,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3.加强指导培育。各申报参评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按照评估要求进行整改完善;鉴于省检查组“随机抽取20%比例的学校”“如有一所抽到的学校未通过评估,则该地上报的学校均不予认定”的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加强对申报参评学校的督促和指导,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评估。

市教育局联系人:张  良  2131555;15131488840

市司法局联系人:郭春生  2289362;15831415608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

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第八批河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

承德市教育局     承德市司法局     承德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承教思政〔2020〕2号(绿色学校评估标准)(教育环境).doc

2_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评选第八批河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下发版).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