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教法规〔2020〕1号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教体局,市属大中专院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为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关于编制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承双随机办〔2019〕17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如下。
一、抽查工作具体安排
1.3-4月份, 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监管“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学校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安全事故处理方面等的情况;在本局抽取执法人员不少于3人,抽查比例为2%。
2.5-6月份,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中小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开展,以及教师个人通过网络形式参加全员远程培训情况。在本局抽取执法人员不少于3人,抽查比例为2%。
3.9-10月份,结合秋季开学,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中小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开展,以及教师个人通过网络形式参加全员远程培训情况。在本局抽取执法人员不少于3人,抽查比例为2%。
4.11-12月份,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行动,以及教师个人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有关规定的情况;在本局抽取执法人员不少于3人,抽查比例为2%。
5.业务科室可根据具体工作实际,适时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经办公室(法规科)初审,报局领导审定,再报市“双随机”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予以调整、增补。
二、有关要求
1.认真落实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2.严格做到全程记录。充分运用网络、录音、录像等电子化、现代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3.坚持公正务实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学校和教育机构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4.坚决做到“三个公开”。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证监管对象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附件:承德市教育局2020年度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承德市教育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