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摸排企业底数,建立监管台账。截至目前,全市共摸排企业14347家。其中,A级企业45家(大型企业11家、提级管理企业34家),B级企业757家,C级企业2412家,D级企业11133家。按照“三类人、三项事、三本账”制度要求,分级分类推动企业设置安全总监3691人,安全员16013人。其中,由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总监职责企业586家,由主要负责人兼任安全员企业8791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总监职责或兼任安全员情况,督促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步落实“日管控、周排查”职责。按照领导干部包保企业制度要求,明确市级包保人员30人,县级包保人213人,乡级包保人1157,村级包保人2330人。督促相关领导干部深入企业,对照任务清单开展检查,压实安全责任。同时,市安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提示》,督促推动大型企业完善组织架构,结合企业实际,在安全员与安全总监之间增设安全副总监(安全主任)岗位48个,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督促不具备独立设置专职安全总监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由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总监岗位职责,严格开展“周排查”,推动各项防范措施末端落实。
下一步,我市将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副总监、安全员严格履职尽责,扎实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确保“三类人、三项事、三本账”真正发挥作用。起草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问题隐患检查、验收“双签字”和责任倒查机制,压实检查验收人员责任。持续强化“三书一函”运用,对,对重大隐患、典型问题及时提醒敦促、责令整改、挂牌督办、通报约谈,压紧压实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