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管陈子)日前,我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正式启动,将持续至2027年1月底结束。为切实保障群众医保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就医报销,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续保手续。
据了解,我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7年1月底。参保待遇享受时间明确: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参保缴费的居民,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医保待遇;2027年1月1日后缴费人员,自缴费到账当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未在集中征缴期内按时参保缴费的,将严格按照省医保局等八部门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至少增设3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医保报销服务。
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我市严格落实困难群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精准减轻特殊群体缴费负担。其中,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全额资助参保;低保对象、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享受90%定额资助,个人仅需缴纳40元;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享受60%定额资助,个人缴纳160元。
本次医保缴费可通过自主申报、委托代征两种方式办理。自主申报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云闪付、经办银行网点、税务服务窗口、自助终端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等线上线下渠道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