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管陈子)10月27日,承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海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共4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专题询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6年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报告,开展了履职评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更新工作、全市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承德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定(草案)》的议案等2项议案、《承德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等3项法规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职事项,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政府有关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组成人员,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