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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公告(2026)024号

2026/05/12 1.3w 阅读 252 点赞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7522305

序号

权利人

继承份额

房产坐落

建筑面积

产权证号

备注

被继承人

继承人

1

马生云

张素兰

50%

坐落于围场镇北菜园街

39.9

房屋所有权证号:围房登字第0724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围国用(2008)第0661

张素兰持公证放弃书前来办理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51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