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14-7528571 传真:0314-7528189 通讯地址:围场县围场镇木兰南路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068450
2026年5月12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1 | 承德福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龙头山村龙源路7号 | 承德福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承德永清环保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龙头山村龙源路7号,项目占地3748m2。 根据围场县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实际运行情况,炉渣实际产生量高于环评预计量,导致对应的炉渣综合处置利用工程的处理规模需增加。企业在不新增设备投资、不改变成熟工艺的基础上,通过合理优化生产调度、延长有效作业时间,将年处理能力由原有的2.5万吨提升至6万吨。 | 2026年5月12日至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