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康辉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曹鑫贺:
本局于2026年10月19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承)文综罚字〔2026〕056-1号、(承)文综罚字〔2026〕056-2号),因其他方式未能向你公司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承)文综罚字〔2026〕056-1号、(承)文综罚字〔2026〕056-2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公司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承)文综罚字〔2026〕056-1号、(承)文综罚字〔2026〕056-2号)。
联系地址: 承德市行政中心东楼321室
联系人:吴巍巍、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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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承德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