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公 告

2026/04/19 1.5w 阅读 227 点赞

公   告

李冰:

为调查了解,你在中瑞鼎峰城38#号楼3-306,楼顶加盖混凝土结构房屋一处。我机关于2026年4月10日对你作出了《调查(询问)通知书》《限期提供调查证据材料通知书》,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单位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承德市双桥区 水泉沟一号双桥区综合行政办公区133室

联系电话:0314-2023852

附件:1.《调查(询问)通知书》(承双桥城管调通字〔2026〕第7000101号)

2.《限期提供调查证据材料通知书》(承双桥城管调材通字〔2026〕6001418号)

承德市双桥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承德市双桥区城市管理局

调查(询问)通知书

承双桥城管调通字〔2026〕第7000101号

李冰:

关于你在中瑞鼎峰城38#楼3-306楼顶加盖混凝土结构房屋一处,涉嫌违法建筑的一案,本机关已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你(单位)有义务如实回答本机关的询问,并协助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或检查,不得阻挠。

现通知你自收到此通知书后 3 日内到双桥区水泉沟一号双桥区综合行政办公区133室       接受调查(询问),并携带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1.被调查(询问)人是自然人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被调查(询问)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的,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明,委托他人接受询问的,还应当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二、其他:1. 中瑞鼎峰城38#楼3-306楼顶加盖混凝土房屋审批部门有效手续                                                     

2.

联 系人冉彤舟联系地址:双桥区水泉沟一号双桥区综合行政办公区133室

联系电话:0314-2023852邮政编码:067000

 承德市双桥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

承德市双桥区城市管理局

限期提供调查取证材料通知书

承双桥城管调材通字〔2026〕6001418号

  李冰 :

因你在中瑞鼎峰城38号楼3单元306,楼顶加盖混凝土结构房屋一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等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3日内,向本机关提供以下材料,并在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中瑞鼎峰城38#楼3-306楼顶加盖混凝土房屋审批部门有效手续

2.

、

联系人:冉彤舟联系电话:0314-2023852


                                承德市双桥区城市管理局

         2026 年4月10日

调查(询问)通知书承双桥城管调通字〔2026〕第7000101号.pdf限期提供调查取证材料通知书承双桥城管调材通字〔2026〕6001418号.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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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