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关于2024年中央支持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公示
根据省厅印发的<<2024年中央支持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调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中央支持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调整实施方案>>,现承德市农业农村局予以批复。公示期10天。公示期(2024年8月5日一2024年8月16日)。如有异议,请向双桥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4-2056613
附件:<<承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中央支持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
双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