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中央支持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公告
为做好2024年中央支持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工作。推动我区设施蔬菜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向全区各合作社、家庭农场遴选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支持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二、遴选数量
合作社1个。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具有一定的设施生产基础,合作社要求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显著、社会声誉良好,家庭农场要求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支持。
(二)申报的合作社、家庭农场须在本区注册,具有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
(三)接受新装备和新方法能力强,具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
四、建设内容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包括新建新型实用设施,改造升级老旧设施,改善设施生产条件,提升蔬菜周年供应能力。
五、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主体按照申报内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于7月17日前连同申报表,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清单内容报送至双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站办公室(六楼605室)
联系人:王妍婷咨询电话:0314-2288025
附件:1.2024年中央支持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遴选主体申报材料清单
2.2024年中央支持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
双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1: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遴选主体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2:2024年中央支持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