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围场县磷酸铁锂+钠离子1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2026/03/17 6.0k 阅读 167 点赞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龙头山镇龙头山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围场县磷酸铁锂+钠离子1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土地转用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龙头山镇龙头山村集体土地,东至:龙头山村空地;南至:龙头山村土坎;西至:龙头山村便道;北至:龙头山村空地,用地面积约2.3129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围场县磷酸铁锂+钠离子1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备案信息,围数政备字〔2025〕137号文件,用于围场县磷酸铁锂+钠离子1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龙头山镇龙头山村土地2.3129公顷,其中农用地2.3129公顷(林地2.3129公顷)。

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区片价标准为180万元/公顷(12万元/亩),计416.322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龙头山镇龙头山村村委会确认。

安置方式:该项目征收的土地涉及人员安置均采用货币安置。对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农业人口,依据相关规定,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 号)、《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围政通〔2020〕17号)文件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缴纳社保费83.2644万元。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龙头山镇龙头山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6 日至2026年4月16 日。本公告可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特此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7日


联系人:安旭                                     联系电话:0314-7513835


附件:征地范围图、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磷酸铁锂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pdf

       磷酸铁锂征地范围图.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