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罗敏:
我委于2026年1月6日受理围劳人仲案【2026】第001号申请人柏富兵、廖虎等22人与湖北湘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罗敏、汪发林拖欠工资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向你住所地送达拒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
裁决如下:被申请人一次性给付拖欠柏富兵、廖虎等22名申请人的工资460,000.00元。
本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如不服本裁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