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公告(2026)013号

2026/02/05 8.9k 阅读 198 点赞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7522305

序号

权利人

继承份额

房产坐落

房产

面积

产权证号

备注

被继承人

继承人

1

李树春

李艳娟

50%

一、坐落于围场镇木兰南路吉星佳苑住宅楼3-2-302号;二、围场镇桃李街一中住宅楼五单元602室

一、85.43㎡

二、99.83㎡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围国用2013第001147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围政字第20100617号;二、不动产权证号:冀(2020)围场不动产权第0001861号

李艳娟、李天祎前来办理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