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围场郭家湾乡20兆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5/12/30 1.6w 阅读 442 点赞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郭家湾乡梨树甸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围场郭家湾乡20兆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土地转用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转用征收你村位于15组,东至:空地;南至:便道;西至:空地;北至:空地的土地,用地面积0.3713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围场郭家湾乡20兆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备案信息,承审批备字〔2018〕8号文件,用于围场郭家湾乡20兆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郭家湾乡梨树甸村土地0.3713公顷,其中农用地0.3713公顷(林地0.371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区片价为97.5万元/公顷(6.5万元/亩),计36.201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的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郭家湾乡梨树甸村村委会确认。

安置方式:该项目征收的土地涉及人员安置均采用货币安置。对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农业人口,依据相关规定,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社保措施:根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围政通〔2020〕1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7.2404万元。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郭家湾乡梨树甸村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30日。本公告可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weicha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安旭            联系电话:0314-7513835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