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承发【2016】25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决策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依法行政理念更加牢固。现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机制,树牢依法行政理念
市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制定《2018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把相关法律法规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重要法规。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制度,在进行述职述廉的同时,报告自身学习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抓好全员学习,组织6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通过“河北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和“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平台系统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抓好执法资格考试,组织105名干部参加并全部通过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抓好任前考试培训,组织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将法制培训课程纳入新入职干部岗前培训、业务骨干培训和青年干部培训课程,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履行税收职能
2015年开始,全面扎实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陆续完成行政审批项目的下放衔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调整和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回头看”自查工作,做到事前谋划、事中监督、事后考核,做好“简政放权”自查工作。强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陆续完成两批32项审批项目下放衔接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和修订工作,2018年报备动态调整权力清单2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2016年初在全省稽查系统率先建立“税务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获得省局好评。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2018年共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32件。
三、发挥法律专业人员作用,提供可靠法律保障
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税收执法中的法律支撑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法律专业人员参与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诉讼、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和涉法涉税问题讨论。2018年,全市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共参与相关法律事务65件。同时,建立全市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制度,开展法规专题知识培训授课3次、协助市稽查局审理案件12件,确保税收执法行为规范运行。
四、全力推行“三项制度”试点,规范税收执法程序
把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试点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规避执法风险的重要抓手。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选定市稽查局、双滦、平泉、滦平等县(市、区)局为试点,先行一步、集中攻坚、积累经验。在办税服务厅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共发布执法事项清单、流程图等15项、1560多条信息。将三项制度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部署有方案、落实有标准、过程有督查、结果有考核,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机制。加强硬件建设,为各县(市、区)局配备执法记录仪92台、触摸屏12台、海报机12台、LED显示屏、一机双屏以及监控设备,各县(市、区)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156台,进一步规范电子档案的采集和管理,初步实现了执法全过程被记录、看得见、可回溯。
五、积极完善复议应诉机制,依法有效化解争议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应对,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业务骨干对行政复议案件拟定初步意见,提交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2018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规定受理并上报省税务局。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2018年市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一审维持我局的处理决定。
六、全面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凝聚税收共治合力
积极探索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平台,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行税收共治,强化执法手段,规范税收秩序。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平台采取“双岗互审,两级监督”机制,设置了录入岗和审核岗,负责平台数据的收集、录入和审核,取得了较好成效。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