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管陈子)10月20日,承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海龙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10月下旬召开,会期1天。会议将审议市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报告,开展2026年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更新工作情况的报告、2025年全市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提请审议《承德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定(草案)》等2项议案;审议《承德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等3项法规条例;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委组织部、市监委、市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