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福合因保管不善,将与肖永平共同共有坐落于围场镇金帝花苑小区1号楼2单元1402室的土地使用证书(围国用(2014)001047号)和房产证书(房权证:2013249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永平
2026年4月21日
孙福合因保管不善,将与肖永平共同共有坐落于围场镇金帝花苑小区1号楼2单元1402室的土地使用证书(围国用(2014)001047号)和房产证书(房权证:2013249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永平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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