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承围政复决〔2025〕24 号)

2025/12/23 1.2w 阅读 194 点赞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承围政复终〔2025〕24号

申请人:杨某某,男,汉族,2001年1月4日生,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南山咀乡xxxx,身份证号13082820010104xxxx。

被申请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御道口派出所,住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镇御道口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082800097733XQ。

法定代表人:张智博,职务:所长。

委托代理人:陈韩胜,该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人:刘某某,女,满族,1967年1月20日生,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南山咀乡xxxx,身份证号:13262919670120xxxx。

申请人不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御道口派出所作出的围公(御)行罚决字〔2025〕0482号行政处罚决定,于2025年5月9日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5月13日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5年6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